关于全省自强模范和扶残助残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表彰对象的公示2023-04-23 17:04浏览数:4792次
根据《青海省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评选全省自强模范和扶残助残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通知》(青人社厅函〔2023〕145号)要求,全州自下而上评选推荐,经州残联党组审核,确定张青建等9同志为“青海省自强模范、扶残助残先进个人、先进工作者”正式推荐对象,确定“青海油田福利工厂”“乌兰县希里沟镇残疾人之家”集体为“青海省扶残助残先进集体”“残疾人之家”正式推荐对象,现将推荐全省自强模范等表彰对象名单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于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州残联办公室反映。 联系电话:0977-8220371 0977-8222870(传真) 公示时间为2023年4月23日-2023年4月28日。 附件:全省自强模范和扶残助残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表彰对象名单
海西州残疾人联合会 2023年4月22日
附件 全省自强模范和扶残助残先进集体、 先进个人表彰对象名单 全省自强模范(2名)
全省扶残助残先进集体(2个)
全省扶残助残先进个人(2名)
残疾人之家(2个)
全省残联系统先进工作者(5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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